2013年2月,来自拱墅区上塘街道假山路社区38岁的韦炜在浙江省血液中心,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次献血,也开始了自己的百次献血之旅。
“献血后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适,又觉得这么做可以挽救他人的生命,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一开始,韦炜每年捐献两次全血,后来了解到献成分血的间隔期只需要14天,可以帮助更多的人,便毫不犹豫加入到献成分血这一队伍。从此,韦炜成为了一名名副其实的固定献血者。
11年来,韦炜已经参加无偿献血103次,累计捐献血液40200毫升,按照一个成年人全身的血液量4000至5000毫升计算,他的献血量相当于10个成人的全身血液。
在韦炜的家里,红十字工作人员看到一大摞红色无偿献血证和荣誉证书整齐有序的摆放着,这些红色的本本见证了他11年的献血经历,从第一次献血到第一百次,这不仅仅是一个数字的变化,更是爱心与责任的坚守。
当问起为何10多年来一直都坚持参加无偿献血时,韦炜表示不知不觉间献血已成了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只要身体条件允许,会把这件有意义的事情一直坚持下去。
无偿献血小科普
问:一个人一年只能献血两次,百次献血怎么可能?
答:捐献不同的血液成分,其献血间隔期不同。捐献全血的间隔期:六个月。捐献单采血小板(成分血)的间隔期:不少于两周,一年最多不超过24次。单采血小板(成分血)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四周。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所以,爱心人士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定期参加献血,累计献血达百次,是完全可能实现的,是合法合规,也不会影响自身的身体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