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淳安县第十四例人体器官捐献在浙一医院顺利完成。
淳安县60岁男子毛某某,在生命不可逆转的情况下,浙一医院例行向患者家属进行了一次器官捐献的宣传,家属最终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字按下了手印,让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让爱撒满人间。此次捐献了一肝两角膜,挽救了一位肝癌患者的生命,并让两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就像3颗生命的种子,在新的身体里重新发芽。
淳安县红十字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三救三献”主责主业等职能,精心组织,深入宣传发动,得到广大社会爱心人士大力支持。一直以来坚持关爱生命,提升人道服务能力,今年以来造血干细胞捐献1例、遗体捐献1例、人体器官(组织)捐献2例。目前全县累计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5例、遗体捐献5例、人体器官(组织)捐献14例。